凤尾香罗薄几重,碧文圆顶夜深缝。
扇裁月魄羞难掩,车走雷声语未通。
曾是寂寥金烬暗,断无消息石榴红。
斑骓只系垂杨岸,何处西南任好风。(任 一作:待)
巨鹿人,无论在当时或在后世,都默默无闻,他只不过是司法部(廷尉)一名低级的总务官(廷尉史),但也正因为身在司法部任职,所以比普通人了解的更为深刻。纪元前六七年,司马迁受腐刑已三十二年,他给当时的皇帝刘病已上了一份奏章,暴露司法的黑暗。
路温舒经此事被迁为广阳私府长,后又以文才受赏识迁为右扶风丞。当时朝廷号召公卿出使匈奴,路温舒表示自己愿意去塞外像仆役一样效劳,但辽将军范明友、太仆杜延年审议后认为他的言论不适当,没有同意而遣返。
后路温舒迁任临淮太守,治理地方有出众表现,最后在任上去世。他的子孙也多做到牧守级大官。
路温舒跟从祖父学习过天文历数,认为汉朝命运以三七计,为二百一十年,为此上书预言过。王莽篡位之际,为了给取代汉朝造势,刊发过这些理论。
司法裁判认识
他说:“司法裁判,是国家大事,处死的人不能复生,砍断的手足不能复续。《书经》上说:‘与其杀一个无罪的人,宁可放掉一个有罪的人。’可是,今天的司法裁判,却恰恰相反。法官们上下勾结,刻薄的人,被称赞为廉明。残忍的人,被称赞为公正。主持正义、昭雪冤狱的人,却有被认为不忠贞的后患。所以,法官审讯案件,非致人于重刑不可,他对囚犯并没有私人恩怨,只是用别人的自由和生命,来保卫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已。他必须把别人陷入重刑,他才可以获得安全。”
路温舒又说:“于是,死因所流的血,盈满街市。其他处刑的囚犯,更比肩相连。遇到行刑日子,每次都杀万人以上,诚感可哀。”
冤狱原因
路温舒指出造成冤狱的原因在于口供主义,他说:
“人之常情,安乐时愿意活下去,痛苦时则求早死。苦刑拷打之下,要什么口供就会有什么口供。囚犯不能忍受酷刑的痛苦,只好照着问案人员的暗示,捏造自己的罪状。问案人员利用这种心理,故意把囚犯的口供引导到犯罪的陷阱。罪状既定,唯恐怕还有挑剔之处,就用种种方法,把口供修改增删,使它天衣无缝,每字每句都恰恰嵌入法律条文之中。锻炼完成之后,写成公文书,即令上帝看到,也会觉得这个囚犯死有余辜。因为陷害他的都是法律专家,显示出的罪状是太明显了。”
相关建议
路温舒建议改革。皇帝刘病已的反应是,下一道诏书,命全国法官办理案件时要宽大公平。仅靠行政命令当然不能改受悠久传统,因为冤狱与酷刑,是无限权力政治制度下的产物,此种制度存在一日,冤狱与酷刑存在一日。像司马迁、周亚夫、颜异,事实上任何法官都救不了他们。但路温舒的奏章,使我们发现中国人权所受的蹂躏,自古就没有有效的保护。这份奏章,是中国最早争取人权的呼声,虽然很温和,很微弱,而且又没有收到任何效果。
——摘自柏杨《中国人史纲》
始,故人唐宰相鲁公,开府南服,余以布衣从戎。明年,别公漳水湄。后明年,公以事过张睢阳庙及颜杲卿所尝往来处,悲歌慷慨,卒不负其言而从之游。今其诗具在,可考也。
余恨死无以藉手见公,而独记别时语,每一动念,即于梦中寻之。或山水池榭,云岚草木,与所别之处及其时适相类,则徘徊顾盼,悲不敢泣。又后三年,过姑苏。姑苏,公初开府旧治也,望夫差之台而始哭公焉。又后四年,而哭之于越台。又后五年及今,而哭于子陵之台。
先是一日,与友人甲、乙若丙约,越宿而集。午,雨未止,买榜江涘。登岸,谒子陵祠;憩祠旁僧舍,毁垣枯甃,如入墟墓。还,与榜人治祭具。须臾,雨止,登西台,设主于荒亭隅;再拜,跪伏,祝毕,号而恸者三,复再拜,起。又念余弱冠时,往来必谒拜祠下。其始至也,侍先君焉。今余且老。江山人物,睠焉若失。复东望,泣拜不已。有云从南来,渰浥浡郁,气薄林木,若相助以悲者。乃以竹如意击石,作楚歌招之曰:“魂朝往兮何极?莫归来兮关塞黑。化为朱鸟兮有咮焉食?”歌阕,竹石俱碎,于是相向感唶。复登东台,抚苍石,还憩于榜中。榜人始惊余哭,云:“适有逻舟之过也,盍移诸?”遂移榜中流,举酒相属,各为诗以寄所思。薄暮,雪作风凛,不可留,登岸宿乙家。夜复赋诗怀古。明日,益风雪,别甲于江,余与丙独归。行三十里,又越宿乃至。
其后,甲以书及别诗来,言:“是日风帆怒驶,逾久而后济;既济,疑有神阴相,以著兹游之伟。”余曰:“呜呼!阮步兵死,空山无哭声且千年矣!若神之助固不可知,然兹游亦良伟。其为文词因以达意,亦诚可悲已!”余尝欲仿太史公著《季汉月表》,如《秦楚之际》。今人不有知余心,后之人必有知余者。于此宜得书,故纪之,以附季汉事后。
时,先君登台后二十六年也。先君讳某字某,登台之岁在乙丑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