渐老多忧百事忙,天寒日短更心伤。
数分红色上黄叶,一瞬曙光成夕阳。
春水别来应到海,小松生命合禁霜。
壶中若逐仙翁去,待看年华几许长。
壶中句:壶公是传说中的仙人。据《云笈七签》记载:壶中有日月如世间,有老翁夜宿其内,自号壶天,人称为壶公。《后汉书·费长房传》也记有费长房跟随卖药壶公学道的事。
这首诗题为《秋晚悲怀》,诗人把主题定得十分明显。自从宋玉在《九辩》中大抒悲秋情怀之后,感秋、悲秋就成为历来诗人常写的主题之一,这首诗也是借秋晚的景象,抒写诗人内心的悲感的。
起始两句“渐老多忧百事忙,天寒日短更心伤。”感叹时光易逝,壮志未酬。“渐老”则已是人生的秋天;“多忧”,可知世事并非平静;“百事忙”,可见劳生碌碌,生计维艰。但诗人伤怀者尚不止此,时已暮,天渐寒,日渐短,时序是不留情的,流逝的时光,不能够再回来了。“惟草木之零落兮,伤美人之迟暮!”作为一个有心的志士,诗人感到很悲伤。这两句是从悲秋之情着笔,先把心事和盘托出,以见情真。次两句写秋天的景色,但景中寓情,“数分红色上黄叶”,大自然原不过是点染秋色,诗人却体察到时事的易于变迁。“一瞬曙光成夕阳”,更使人深惜曙景不长,朝晖易成夕照。“数分”以显其渐变;“一瞬”,以明其短暂。秋晚降霜,黄叶染成了红色。日暮了,夕阳虽好,毕竟抵不上朝阳;“霜叶红于二月花”,虽然给人以另一种美的感受,但毕竟不及春花。诗人是多感的,他也懂得四时运行的规律,但面对现实,还是产生了淡淡的哀愁,因此这样的诗句,能引起很多人的同感。第五、六两句写诗人开拓心胸,从现实中力求振奋。诗人想到流去的春水,应有到海的时侯,它载去人们送别之情,祝愿它流进大海,汇成那雄波巨澜,在奔腾浩瀚、无边无际的海洋中,有它一份生命的力量。接着又想到山上的青松,青松的生命,是耐得住风霜的,在风欺霜打之后,依然虬枝奋昂,老干撑天,丝毫不带有畏怯的样子。前句以“应到海”表示推测,是写他人;后句以“合经霜”表示理所当然,是写诗人自己。前句于吟想中见柔情,是对他人的怀思;后句于激奋中见劲节,是诗人对自己的策励。但诗人此时并未得到完全的超脱,丝丝缕缕的秋怀,仍然使他有“岁月将零”的伤感。在诗的结尾中,诗人说:“壶中若逐仙翁去,待看年华几许长。”借用道书中壶公的故事,诗人说,如果能追随着壶中的仙翁,也许能知道人间日月的长短,而不致有岁月蹉跎、华年难再的感慨。
全诗以悲怀起兴,以自求振拔结束;中间两联,对仗自然,语言清新洒落,可见诗人风格的一斑。诗中所表达的情意,对当时怀才未遇的志士来说,有普遍的意义。
绍兴八年十一月日,右通直郎枢密院编修臣胡铨,谨斋沐裁书,昧死百拜,献于皇帝陛下。
臣谨按:王伦本一狎邪小人,市井无赖,顷缘宰相无识,遂举以使虏,专务诈诞,斯罔天听,骤得美官,天下之人切齿唾骂。今者无故诱致虏使,以“诏谕江南”为名,是欲臣妾我也,是欲刘豫我也!刘豫臣事丑虏,南面称王,自以为子孙帝王、万世不拔之业,一旦豺狼改虑,捽而缚之,父子为虏。商鉴不远,而伦又欲陛下效之。
夫天下者,祖宗之天下也;陛下所居之位,祖宗之位也。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犬戎之天下,以祖宗之位为犬戎藩臣之位?陛下一屈膝,则祖宗庙社之灵尽污夷狄,祖宗数百年之赤子尽为左衽,朝廷宰执尽为陪臣,天下之士大夫皆当裂冠毁冕,变为胡服。异时豺狼无厌之求,安知不加我以无礼如刘豫也哉!夫三尺童子至无知也,指犬豕而使之拜,则怫然怒。今丑虏,则犬豕也。堂堂大国,相率而拜犬豕,曾童孺之所羞,而陛下忍为之邪?
伦之议乃曰:“我一屈膝,则梓宫可还,太后可复,渊圣可归,中原可得。”呜呼!自变故以来,主和议者,谁不以此说啖陛下哉?然而卒无一验,则虏之情伪已可知矣。而陛下尚不觉悟,竭民膏血而不恤,忘国大仇而不报,含垢忍耻,举天下而臣之甘心焉。就令虏决可和,尽如伦议,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?况丑虏变诈百出,而伦又以奸邪济之,梓宫决不可还,太后决不可复,渊圣决不可归,中原决不可得。而此膝一屈,不可复伸;国势陵夷,不可复振,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矣。
向者陛下间关海道,危如累卵,当时尚不肯北面臣敌,况今国势稍张,诸将尽锐,士卒思奋。只如顷者敌势陆梁,伪豫入寇,固尝败之于襄阳,败之于淮上,败之于涡口,败之于淮阴,较之前日蹈海之危,已万万矣!倘不得已而至于用兵,则我岂遽出虏人下哉?今无故而反臣之,欲屈万乘之尊,下穹庐之拜,三军之士不战而气已索。此鲁仲连所以义不帝秦,非惜夫帝秦之虚名,惜夫天下大势有所不可也!今内而百官,外而军民,万口一谈,皆欲食伦之肉。谤议汹汹,陛下不闻,正恐一旦变作,祸且不测。臣窃谓不斩王伦,国之存亡未可知也。
虽然,伦不足道也,秦桧以心腹大臣而亦为之。陛下有尧舜之资,桧不能致陛下如唐虞,而欲导陛下为石晋。近者礼部侍郎曾开等引古谊以折之,桧乃厉声责曰:“侍郎知故事,我独不知!”则桧之遂非狠愎,已自可见。而乃建白,令台谏侍臣佥议可否,是明畏天下议己,而令台谏侍臣共分谤耳。有识之士,皆以为朝廷无人。吁,可惜哉!孔子曰:“微管仲,吾其被发左衽矣。”夫管仲,霸者之佐耳,尚能变左衽之区,而为衣裳之会。秦桧,大国之相也,反驱衣冠之俗,归左衽之乡。则桧也,不唯陛下之罪人,实管仲之罪人矣。孙近附会桧议,遂得参知政事。天下望治有如饥渴,而近伴食中书,漫不敢可否事。桧曰“虏可和”,近亦曰“可和”;桧曰“天子当拜”,近亦曰“当拜”。臣尝至政事堂,三发问而近不答,但曰:“已令台谏侍从议矣”。呜呼!参赞大政,徒取充位如此,有如虏骑长驱,尚能折冲御侮耶?臣窃谓:秦桧、孙近亦可斩也!
臣备员枢属,义不与桧等共戴天。区区之心,愿断三人头,竿之藁街。然后羁留虏使,责以无礼,徐兴问罪之师,则三军之士不战而气自倍。不然,臣有赴东海而死耳,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?小臣狂妄,冒渎天威,甘俟斧钺,不胜陨越之至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