鹑之奔奔,鹊之彊彊。人之无良,我以为兄!
鹊之彊彊,鹑之奔奔。人之无良,我以为君!
译文
鹌鹑尚且双双飞,喜鹊也是成双对。这人心地不善良,为何以他为兄长。
喜鹊尚且成双对,鹌鹑也是双双飞。这人丝毫没良心,为何把他当国君。
注释
鄘(yōng):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汲县北。
鹑:鸟名,即鹌鹑。大如小鸡,头细而无尾,毛有斑点。奔奔:跳跃奔走。
鹊:喜鹊。彊(qiáng)彊:翩翩飞翔。奔奔、彊彊,都是形容鹑鹊居有常匹,飞则相随的样子。
无良:不善。
我:“何”之借字,古音我、何相通。一说为人称代词。
君:君主,一说君子。
这首诗的背景,古今学者多持讽刺诗之说,而对于诗歌的讽刺对象及诗的作者则有争论。历代学者多认为此诗为谴责、讽刺卫国国君而作,因宣姜与公子顽之相伴相随,有失美德,多为卫人讽刺,故有此诗。《毛诗序》谓此诗为“刺卫宣姜”之作,说“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若也”。
全诗两章,每章四句,均以“鹑之奔奔”与“鹊之强强”起兴,极言禽兽尚有固定的配偶,而诗中男主人公的行为可谓腐朽堕落、禽兽不如,枉为“兄”“君”。全诗两章只有“兄”“君”两字不重复,虽然诗人不敢不以之为“兄”、以之为“君”,貌似温柔敦厚,实则拈出“兄”“君”两字,无异于对男主人公进行口诛笔伐,畅快直切、鞭辟入里。
此诗作者可能是一位女子,她唾弃那被她尊重,却品德败坏的男人“鹑鹊之不若”。意思是鹑鹊尚知居则常匹,飞则相随的道理。而这位被她尊敬的男人,却败坏纲常,乱伦无道,肆意妄为,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。而她却一直把他当作兄长、君子,岂知他并非谦谦善良之人,长而不尊,令她感到非常痛心。于是,她一怒之下,做诗斥之,以舒其愤。此诗的主旨应该立足于“女斥男”的根本之上。
全诗以比兴手法,告诫人们鹑鹊尚知居有常匹,飞有常偶,可诗中的“无良”之人,反不如禽兽,而作者还错把他当作君子一样的兄长。作者据此,将“无良”之人与禽兽对待爱情、婚姻的感情与态度,构成了一种强劲的反比之势,加强了诗歌的批判力量。
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,并没有直接对男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任何客观的描写,却能使其形象非常鲜明而且突出。这根源于诗歌文本所构筑出的剧烈而又异常强大的情感落差,此种落差来源于人与禽兽对待异性配偶的不同态度,这种态度的不同造成了这种巨大而有悬殊的逆向对比关系。从而使男主人公的恶劣形象直接迎面袭来,令人不寒而栗却又厌恶透顶。
诗歌上下两章前两句完全一样,只是位置发生了改变,却能给人造成一种回环与交错的感觉。每章后两句,虽然只有一字之差,却避免了反复咏唱时容易引起的单调的感觉。这对这种重章叠句的诗歌来说,应该是《诗经·国风》中的一种重要的艺术策略。
参考资料:
1、王秀梅 译注.诗经(上):国风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97-98
2、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95-96
王孙圉聘于晋,定公飨之。赵简子鸣玉以相,问于王孙圉曰:“楚之白珩犹在乎?”对曰:“然。”简子曰:“其为宝也,几何矣?”曰:“未尝为宝。楚之所宝者,曰观射父,能作训辞,以行事于诸侯,使无以寡君为口实。又有左史倚相,能道训典,以叙百物,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,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;又能上下说于鬼神,顺道其欲恶,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。又有薮曰云,连徒洲,金、木、竹、箭之所生也,龟、珠、角、齿、皮、革、羽、毛,所以备赋,以戒不虞者也;所以共币帛,以宾享于诸侯者也。若诸侯之好币具,而导之以训辞,有不虞之备,而皇神相之,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,而国民保焉。此楚国之宝也。若夫白珩,先王之玩也,何宝之焉?”
“圉闻国之宝,六而已:圣能制议百物,以辅相国家,则宝之;玉足以庇荫嘉谷,使无水旱之灾,则宝之;龟足以宪臧否,则宝之;珠足以御火灾,则宝之;金足以御兵乱,则宝之;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,则宝之。若夫哗嚣之美,楚虽蛮夷,不能宝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