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篇长恨有风情,十首秦吟近正声。
每被老元偷格律,苦教短李伏歌行。
世间富贵应无分,身后文章合有名。
莫怪气粗言语大,新排十五卷诗成。
在孔子的学生曾参的家乡费邑,有一个与他同名同姓也叫曾参的人。有一天他在外乡杀了人。顷刻间,一股“曾参杀了人”的风闻便席卷了曾子的家乡。
第一个向曾子的母亲报告情况的是曾家的一个邻人,那人没有亲眼看见杀人凶手。他是在案发以后,从一个目击者那里得知凶手名叫曾参的。当那个邻人把“曾参杀了人”的消息告诉曾子的母亲时,并没有引起预想的那种反应。曾子的母亲一向引以为骄傲的正是这个儿子。他是儒家圣人孔子的好学生,怎么会干伤天害理的事呢?曾母听了邻人的话,不惊不忧。她一边安之若素、有条不紊地织着布,一边斩钉截铁地对那个邻人说:“我的儿子是不会去杀人的。”
没隔多久,又有一个人跑到曾子的母亲面前说:“曾参真的在外面杀了人。”曾子的母亲仍然不去理会这句话。她还是坐在那里不慌不忙地穿梭引线,照常织着自己的布。
又过了一会儿,第三个报信的人跑来对曾母说:“现在外面议论纷纷,大家都说曾参的确杀了人。”曾母听到这里,心里骤然紧张起来。她害怕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情要株连亲眷,因此顾不得打听儿子的下落,急忙扔掉手中的梭子,关紧院门,端起梯子,越墙从僻静的地方逃走了。
以曾子良好的品德和慈母对儿子的了解、信任而论,“曾参杀了人”的说法在曾子的母亲面前是没有市场的。然而,即使是一些不确实的说法,如果说的人很多,也会动摇一个慈母对自己贤德的儿子的信任。由此可以看出,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是可怕的。
这则寓言告诫人们,应该根据确切的事实材料,用分析的眼光看问题,而不要轻易地去相信一些流言。
始,故人唐宰相鲁公,开府南服,余以布衣从戎。明年,别公漳水湄。后明年,公以事过张睢阳庙及颜杲卿所尝往来处,悲歌慷慨,卒不负其言而从之游。今其诗具在,可考也。
余恨死无以藉手见公,而独记别时语,每一动念,即于梦中寻之。或山水池榭,云岚草木,与所别之处及其时适相类,则徘徊顾盼,悲不敢泣。又后三年,过姑苏。姑苏,公初开府旧治也,望夫差之台而始哭公焉。又后四年,而哭之于越台。又后五年及今,而哭于子陵之台。
先是一日,与友人甲、乙若丙约,越宿而集。午,雨未止,买榜江涘。登岸,谒子陵祠;憩祠旁僧舍,毁垣枯甃,如入墟墓。还,与榜人治祭具。须臾,雨止,登西台,设主于荒亭隅;再拜,跪伏,祝毕,号而恸者三,复再拜,起。又念余弱冠时,往来必谒拜祠下。其始至也,侍先君焉。今余且老。江山人物,睠焉若失。复东望,泣拜不已。有云从南来,渰浥浡郁,气薄林木,若相助以悲者。乃以竹如意击石,作楚歌招之曰:“魂朝往兮何极?莫归来兮关塞黑。化为朱鸟兮有咮焉食?”歌阕,竹石俱碎,于是相向感唶。复登东台,抚苍石,还憩于榜中。榜人始惊余哭,云:“适有逻舟之过也,盍移诸?”遂移榜中流,举酒相属,各为诗以寄所思。薄暮,雪作风凛,不可留,登岸宿乙家。夜复赋诗怀古。明日,益风雪,别甲于江,余与丙独归。行三十里,又越宿乃至。
其后,甲以书及别诗来,言:“是日风帆怒驶,逾久而后济;既济,疑有神阴相,以著兹游之伟。”余曰:“呜呼!阮步兵死,空山无哭声且千年矣!若神之助固不可知,然兹游亦良伟。其为文词因以达意,亦诚可悲已!”余尝欲仿太史公著《季汉月表》,如《秦楚之际》。今人不有知余心,后之人必有知余者。于此宜得书,故纪之,以附季汉事后。
时,先君登台后二十六年也。先君讳某字某,登台之岁在乙丑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