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腹,谓指腹为婚;割衿,谓割取幼儿衣襟为信物,预定婚约。亦作:指腹裁襟。
⒈ 指腹,谓指腹为婚;割衿,谓割取幼儿衣襟为信物,预定婚约。参见“指腹为亲”。
引《元史·刑法志二》:“诸男女议婚,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,禁之。”
亦作“指腹裁襟”。 明 汤显祖 《牡丹亭·硬拷》:“我女已亡故三年,不説到纳采下茶,便是指腹裁襟,一些没有。”
⒈ 一种古代的婚俗。双方父母为腹中婴儿预订婚约,割下衣衿,互相交换,以为信物。也作「指腹裁襟」。
引《元史·卷一〇三·刑法志二》:「诸男女议婚,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,禁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