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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uānlài

宣勑

  • 拼音xuān lài
  • 注音ㄒㄨㄢ ㄌㄞˋ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宣勑(宣?)[ xuān lài ]

    ⒈  亦作“宣敕”。亦作“宣勅”。

    ⒉  发布命令。

    ⒊  宣与敕。为国家任命或调遣官员的正式文书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亦作“宣敕”。亦作“宣勅”。

    ⒉  发布命令。

    《后汉书·耿弇传》:“弇 乃严令军中趣修攻具,宣勑诸部,后三日当悉力攻 巨里城。”
    南北朝 以后,专指发布诏命。 《宋书·文帝纪》:“便可宣敕内外,各有荐举。当依方銓引,以观厥用。”

    ⒊  宣与敕。为国家任命或调遣官员的正式文书。故宣、敕之授受亦有尊卑之分。

    《资治通鉴·晋高祖天福六年》:“帝之发 大梁 也, 和凝 请曰:‘车驾已行, 安从进 若反,何以备之?’帝曰:‘卿意如何?’ 凝 请密留空名宣敕十数通,付留守 郑王,闻变则书诸将名,遣击之;帝从之。”
    胡三省 注:“宣出於枢密院,敕出於中书门下,时并枢密院於中书。”
    《金史·外国传上·西夏》:“詔 陕西 宣抚司及沿边诸将,降空名宣勅,临阵立功,五品以下并听迁授。”
    明 叶子奇 《草木子·杂制》:“元 之宣勅皆用纸。一品至五品为宣,色以白。六品至九品为勅,色以赤。虽异乎古之誥勅用织綾,亦甚简古而费约,可尚也。”
    按,《元史·选举志三》:“凡迁官之法……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,则中书牒署之。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,则以制命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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