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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óngpàn

同判

  • 拼音tóng pàn
  • 注音ㄊㄨㄥˊ ㄆㄢˋ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同判[ tóng pàn ]

    ⒈  官名。宋天圣初改通判为同判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官名。 宋 天圣 初改通判为同判。

    宋 周密 《齐东野语·避讳》:“本朝 章献太后 父讳 通,尝改通直郎为同直郎, 通州 为 崇州,通判为同判。”
    陈垣 《史讳举例》卷五:“同判者,通判也。 天圣 初, 章献刘太后 临朝,避其父讳,凡官名地名通字皆易之,后崩即復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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