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杀牲荐血以祭祀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大祝》:“隋衅,逆牲逆尸,令鐘鼓,右亦如之。”郑玄 注:“隋衅,谓荐血也。凡血祭曰衅。”孙诒让 正义:“《説文》肉部云:‘隋,裂肉也。’血祭必先杀牲,故取割裂之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