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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ēn

四分

  • 拼音sì fēn
  • 注音ㄙˋ ㄈㄣ

  • 港台四分法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四分[ sì fēn ]

    ⒈  分为四份。向四方散开。指四分历。指佛教法相宗(唯识宗)的“四分”说,即相分,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分为四份。

    《左传·昭公五年》:“四分公室, 季 氏择二。”

    ⒉  向四方散开。

    汉 焦赣 《易林·豫之观》:“十里望烟,散涣四分;形容灭亡,终不见君。”

    ⒊  指四分历。

    《后汉书·律历志中》:“今改行《四分》,以遵於 尧,以顺 孔圣 奉天之文。”
    《清史稿·时宪志一》:“梅文鼎 研精天算,由《授时》以溯《三统》、《四分》以来诸家之术。”

    ⒋  指佛教法相宗(唯识宗)的“四分”说,即相分,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。

    清 龚自珍 《最录八识规矩颂》:“师復念法相宗大纲在八识,大纬在四分,乃製此颂一十二章,分四大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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