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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íérshuì

十一而税

  • 拼音shí yī ér shuì
  • 注音ㄕˊ 一 ㄦˊ ㄕㄨㄟˋ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十一而税[ shí yī ér shuì ]

    ⒈  按十分取一的税率抽税。相传为夏商周三代的田税制度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按十分取一的税率抽税。相传为 夏 商 周 三代的田税制度。参阅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。

    《尚书大传》卷二:“王者十一而税,而颂声作矣。”
    《论语·颜渊》“盍彻乎” 三国 魏 何晏 集解:“周 法十一而税,谓之彻。”
    一本作“什一而税”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诘鲍》:“十一而税,以奉公用,家有备凶之储,国有九年之积。”
    宋 陈亮 《送丘秀州宗卿序》:“古者用民,岁不过三日,十一而税,不立意以罔民利,不喜察以导民争。”
    清 朱大韶 《初税亩说》:“井田之法,一夫一妇,受田百亩,所谓十一而税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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