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枉法。
引《汉书·酷吏传·周阳由》:“所爱者,挠法活之;所憎者,曲法灭之。”挠,一本作“橈”。 唐 许尧佐 《柳氏传》:“将军 沙吒利 凶恣挠法,凴恃微功,驱有志之妾,干无为之政。”《元典章·刑部七·**》:“今类 徐保 强姦五岁幼女 张凤哥,庐州路 追勘明白,罪当处死。省委审囚官挠法任情,擅断六十七下,本道廉访司纠其不平。”明 叶盛 《水东日记·魏轩两公清操》:“琮 司皂者久,其不以动心而干人挠法者,得两公焉。”